中国医师自律维权行动之媒体报道、案例分析_谁是最委屈的医生
[color=red]根据中国医师协会2002年和2004年对全国医师的两次调研结果表明:医师的维权仍然是一个热点课题,医师对法律与维权知识培训的需求是对专业知识培训需求的近2倍。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医疗事故处理处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法规制度的出台,对广大医师的自律提出了新的要求,维权工作也遇到了新的问题......[/color][b]一位精神科医生的痛苦[/b]
[table=98%][tr][td][align=center][size=4]健康时报记者 杨锐[/size][/align][/td][/tr][tr][td][size=4] 编者按:一面是高达7成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处于医疗管理失控状态,一面却是现有的精神医学人才的严重流失,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精神科医生的大量离去?健康时报记者采访了曾经在某著名精神病院从医5年,现在在外企工作的姜永昌(化名)先生,讲述了他对精神科工作从热爱到放弃的经历。 [/size]
[size=4] 病人一把将他举到房顶![/size]
[size=4] “1999年,我刚到精神病医院实习做医生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件终生难忘的事。”姜永昌的口气格外凝重,“实习没几天,正赶上一位老医生退休,办退休手续那天,我见他满脸喜气洋洋的,觉得十分奇怪,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退休的时候还会这样高兴的人,就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老爷子说:‘我在精神病医院工作近40年,而今没有变成残废,心理也没有出现异常,能健健康康地退休,这令我非常非常欣慰!’”[/size]
[size=4] 姜永昌听完这话心里一沉,那时他工作积极性非常高,觉得你一个老大夫,怎么能跟我这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说这种话。[/size]
[size=4] 很快,姜永昌的一次切身体验,就为老医生的话做出了注解。[/size]
[size=4] 有一次出门诊,他接诊的是一位个头1.8米、身强体壮的小伙子。一问一答的问诊平静地进行着。谈话到20多分钟的时候,小伙子完全没有前兆地突然激动起来,从坐椅上跳起,一把勒住姜永昌的衣领。可怜姜永昌还没等反应过来,双脚已离开了地面,脑袋接近了房顶。在那一刹那,姜永昌脑子里一片空白,只闪出一个念头:完了,肯定没命了。旁边陪着小伙子来看病的母亲见状大惊,跪在地上双手抱住疯儿子的双腿哭喊:“儿子,千万不能胡来,赶紧把医生放下来!”小伙子似乎恢复了一点理智,这才慢慢地把姜永昌放了下来。[/size]
[size=4]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离房顶那么近。”姜永昌苦笑着说。[/size]
[size=4] “在其他医院,医生挨打总会引起社会的关注,但在精神病院,医生挨打却是家常便饭,病人对医生拳打脚踢口咬,这些事几乎天天都在发生。”姜永昌说。然而,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打人和挨打在精神病院就成了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打了白打,挨了也白挨。特别是女医生女护士怀孕后就更加危险,她们需要时刻提防着被病人踹上一脚。[/size]
[size=4] 一次,姜永昌跟着一位老医生查房,正常的问诊结束后,便接着去看其他病人。不料,老医生刚一转身,后背便挨了一棒,老医生当即倒地,幸亏抢救及时才没出生命危险。原来,老医生在前一次查房时,不知道哪句话说得不对,“得罪”了这位病人,病人便怀恨在心。一次去食堂吃饭,发现了一把坏椅子,乘人不注意时,他将椅子腿卸下,藏在衣服里悄悄带回了病房。这回老医生查房,终于让他得到了“报复”的机会。[/size]
[size=4] “刚入院时,老医生告诉我:发现病人有异常表现时,要尽量避免与其正面相对——这话救了我一次!”[/size]
[size=4] 一次,姜永昌在查房时和病人说话,病人刚接了一杯开水端在手上。说着说着,病人突然停下来。他意识到不妙,身子一闪,病人杯子里的开水就冲他泼了过来。幸亏躲避及时,否则滚烫的水浇在脸上,后果不堪设想。[/size]
[size=4] 即使这样,也还是防不胜防。一次,一个躁狂症患者发作,几个医生护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他按在床上,不料他头一挣扎,转头就在抱着他肩膀的姜永昌胳膊上咬了一口——“那一下咬得特别狠,一块肉差点被咬下来。” [/size]
[size=4] 形同折磨的“沟通”[/size]
[size=4] “精神病人没有了正常人的思维,医患间无法正常沟通,更多的沟通需要和患者家属进行。于是,医生又不得不忍受来自家属的折磨。” [/size]
[size=4] 姜永昌说,他过去负责管理的病区曾收治一位病人,病史达20年以上,治疗效果越来越差:一种药往往用不了多久,不是出现副作用就是无效,于是不得不另外换药。病人的家属是一位姓王的工程师,姜永昌和他的沟通,竟演绎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size]
[size=4] 第一次见姜永昌的时候,王工问:病人的治疗效果为什么一次不如一次?疾病为什么不能治好?为什么要换药?原来的药为什么以前效果好而现在效果就不好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副作用现在却有了……他要求医院一定要把病人治好,甚至干涉医生的具体治疗方案。姜永昌耐心地向他解释病情的特点,王工一脸漠然地离去。 [/size]
[size=4] 可第二次来医院时,王工的问题又回到了原点:患病家属的治疗效果为什么一次不如一次?疾病为什么不能治好?为什么要换药?原来的药为什么以前效果好而现在效果就不好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副作用而现在却有了……他不相信姜永昌的治疗方案,要求主任查房会诊。主任查房会诊后告诉他治疗没有问题。[/size]
[size=4] 医院给病人换药,一般只需口头通知家属即可。可是有一次当姜永昌将换药的决定通知王工后,王工却死活不同意,还是问姜永昌那些老问题:治疗效果为什么一次不如一次?疾病为什么不能治好?为什么要换药?原来的药为什么以前效果好而现在效果就不好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副作用现在却有了……[/size]
[size=4] 此后,每周三次的探视,王工都必定到医院,每次都向医生重复同样的问题。“由于被病人长年折磨,许多家属的精神状态也渐渐不正常。”姜永昌回忆,“所以与患者家属的沟通,感觉不是在一起想办法给病人做治疗,而是在斗争。和王工打交道的那段日子,我连做梦都是回答王工翻来覆去的那些问题。后来病人换病区离开,我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终于见不到这位精神状态已经日趋不正常的王工……”[/size]
[size=4] 女朋友多次被“吓跑”[/size]
[size=4] 通常,精神病人受到社会歧视,病人家属也会跟着遭受歧视。而且,这种歧视像一条无限延伸的线,到达精神科医生的身上——大众也会跟着歧视医生。这即是所谓的“病耻感”。所以,精神科医生不仅要承受来自病人及其家属的压力,还需承受来自社会的压力。[/size]
[size=4] 在医学院校里,很少有人主动选择精神卫生系,读这一专业的学生往往是由校方分配的。姜永昌毕业于某著名医学院,他那一届共600名入校新生中,精神卫生系只有30人,几乎是医学院中最小的一个系。[/size]
[size=4] “作为一名精神科医生,社会带给你的那种‘病耻感’就像囚犯脸上的烙印,走到哪儿烙印就跟到哪儿。上学时同学交流,只要一听说是学精神科的,一下子就会和你疏远;回家后面对邻居的询问,也说是一名内科医生,否则他会马上对你敬而远之。我谈女朋友,只要对方一听说我是精神科医生,立刻就被吓跑了。”[/size]
[size=4] “5年中,最让我无法忍受的还不是工作环境的恶劣、医疗的艰难、社会的歧视,既然选择了精神科,就应该承受这一切——然而,作为一名精神科医生,面对病人时的辛酸和无奈,令我痛苦到绝望。[/size]
[size=4] 姜永昌在医院正式工作后接诊的第一位病人,是一位年仅19岁的小伙子,患精神分裂症,“小伙子长得非常清秀,治疗了一年却没有见到效果,他那个病情,几乎没有好转的可能。还有一位患情绪障碍的女孩子,非常美丽,感情上受了创伤,发起病来不是追逐异性,就是不停地折腾、吵闹,把所有的东西都丢得乱七八糟,还唱歌,好听得让人辛酸,她那个病也是很难治的……鲁迅先生说:所谓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撕毁了给你看——精神疾病就这么摧毁一个人的,让人痛惜。”[/size]
[size=4] 清贫让他最终选择了放弃[/size]
[size=4] “如果不是过于清贫,也许我仍不会离开医院。”姜永昌说,“其实,我早就有离开医院的想法,但反复考虑,总觉得只要坚持下去就会取得成功。但到后来,经济上实在熬不下去了……”[/size]
[size=4] 1999年,姜永昌刚进医院的时候,每月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奖金300~400元。2004年离开医院之前,他的工资升为1500元,奖金通常只有600~700元。“我是从外地到北京工作的医生。这样的工资水平,在北京连养活自己都紧张,更别说买房子和谋求发展了。”姜永昌刚离开医院到了一家外企,工资马上就翻了一倍。[/size]
[size=4] 他说,精神科的医生中50%的人最终会选择离开,“走掉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原本想在这个岗位上做出一番成绩的人,但以目前的经济状况,大部分人都坚持不了多久。”他告诉记者,在同班的30位同学中,目前只剩七八个人还在做精神科医生。 [/size]
[size=4] “毋庸讳言,如果说其他医院个别医生通过开高价药可以得到一些灰色收入的话,那么精神科医生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首先,精神疾病用药很有限,医生可以选择的余地很小。其次,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一般也没有什么大型的检查,没有CT、核磁,也没有什么大型的介入治疗,医院的检查至多就是给病人查查血常规、心电图。” [/size]
[size=4] 姜永昌说:“其实,精神科医生的技术含量是很高的,因为需要面对的是精神疾患,这就要求他们具有很高的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在国外,精神科医生的收入和企业白领相比,则会高出5~10倍。但在我国,精神科医生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却与对他的要求不成比例,精神科医生在门诊看病,收的也是几元钱的挂号费。”[/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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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 别让精神疾病失去“对手”(记者手记)[/size]
[size=4] “回想那5年,每天都感到压抑而无望。离开了医院后好像重新回到阳光和蓝天下。但有时想起那些在痛苦中煎熬的患者,我又觉得愧疚,因为我不能给他们更多的救治……”姜永昌先生坦诚的言谈,将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表白无遗。[/size]
[size=4] 记者不禁想起今年5月份在长沙召开的“中国医师协会惠氏杯杰出精神科医师奖”颁奖大会上,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臧德馨教授那忧心忡忡的呼吁:“如果不尽快提高我国精神科医生的待遇,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立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终的结果必将是精神科医生的大量流失,必将是精神疾病因为失去‘对手’而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和不可想象的灾难……”[/size]
[/td][/tr][tr][td][size=4][/size][/td][/tr][/table][table=98%][tr][td][size=4]《健康时报》[/size][/td][/tr][/table]
[b][size=4]医师维权的反思与展望[/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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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维权
﹙1﹚是维护患者权益的基础:医患之间是医生为患者提供帮助和服务,医患之间应当是高度信任的协作关系,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医师占一定的主导地位,拥有专业知识的医生的权利得不到维护,患者的权利必将受损
﹙2﹚是广大医师的呼声
﹙3﹚是医师协会的职责
2、如何维权
﹙1﹚法律宣讲,风险意识的提高
﹙2﹚个案维护
﹙3﹚呼吁、沟通
医师执业环境改善了吗?这些工作真的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
本报告的忧思
应景之作可能被法典化而我们对此毫无知晓
(第一千九百八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类人员。
医疗活动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借助其医学知识、专业技术、仪器设备及药物等手段,为患者提供紧急救治、检查、诊断、治疗、护理、保健、医疗美容以及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等维护患者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活动的总和。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一千九百八十四条规定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证明不存在医疗过错或者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第一千九百八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受害人生命而采取的合理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受害人损害的;
(二)完全因受害人及其特殊的体质而引发的损害;
(三)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对受害人造成的无法预见且无法避免的损害;
(四)因受害人的故意而造成的损害;
(五)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的。
(第一千九百八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拒绝诊断、治
疗危急患者。
违反前款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以前九百八十七条)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机构适用的药品、血液、血液制品或医疗设备的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本法关于产品侵权责任的规定。
依据前款,无法查明加害人的,适用本法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规
定。
(第一千九百八十八条)医疗机构、供血单位或者血液制品生产者能够证明已尽到最大的注意义务仍然无法避免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依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九百八十九条)受害人及其家属有权查阅、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不得拒绝。
在医疗损害侵权诉讼中,因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涂改、销毁或隐匿病历等资料,以致无法查明案情事实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通过案例看举证责任倒置
案例一、罗某诉枝江市某医院案
2001年4月19日患儿罗某的母亲因孕37周腹痛到枝江市某医院待产,交完1000元住院费后,因认识医院的熟人又自行退费,在没有住院手续的情况下在该院分娩顺产产下一女婴。
由于没有住院手续故该女婴没有任何分娩记录。
出生10天后因黄疸持续不退再入该院,间接胆红素高达335.1mg/dl,入院时陈述分娩时情形为:顺产(未陈述窒息)。
患儿二月起因哭闹不安、尖叫、四肢硬到三峡医学院附属医院做CT示:先天性大脑发育不良。
患儿10个月到北京儿童医院求医,陈述的病史为:出生时窒息,没有提供 黄疸病史。在北京儿童医院经磁共振检查临床诊断为:脑瘫。
2002年9月12日患儿罗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百四十多万元。
2004年9月7日湖北宜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因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医疗行为与原告的脑瘫不存在因果关系,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无过错,故只能推定被告医疗行为与原告的脑瘫存在因果关系,且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六十五万余元。
案例二、刘晷玺诉南阳市中心医院案
患儿刘晷玺2000年3月1日出生,2001年10月21日因呕吐到南阳市中心医院求医,诊断为胃炎,大夫给药中有庆大霉素4万单位每日两次口服,患儿共服5次药。
2002年3月患儿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医院给予的庆大霉素导致了她耳聋。经两审终结,法院因“刘晷玺的双侧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不能排除与口服庆大霉素的因果关系”故判决医院承担高额赔偿。
四、通过对知情同意权的分析看法学研究的必要性
(一)论点:1、我们对知情同意权做了庸俗化的处理
2、知情同意之上的准则
(二)目前关于知情同意权的流行观点
没有患方签字的特殊检查、治疗、手术都是侵权
案例三、姚某诉某医院案
1999年6月11日,某医院接诊了一位病人姚某。该病人高热、腰疼5天,在院外应用抗生素无效后来院。姚某10年前曾行左输尿管切开取石术。6年来反复腰疼,入院后经用抗生素,完善术前检查,大夫诊断张某“肾脓肿”。在保守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大夫决定行“左肾探查术”。术前讨论中,大夫们认为:术中若发现该肾脏无功能可行左肾切除。这一想法大夫认为应由其在手术中根据情况来定,故术前谈话时未向患者家属交待。术中,大夫发现该“肾已失去常态,皮质变薄,部分区域有脓性渗出”,于是大夫决定切除该无功能肾。术后病理证实(本院及中国医大一附院)为“肾脓肿”、“肾组织破坏严重”,病理结果表明该肾脏具有切除的适应证,但患者在痊愈出院后认为切除其肾脏没有征得其同意,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2005年初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医院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健康报》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三)知情同意权的由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实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的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四)两个例外
1、合理人标准
法院判断这一问题的标准是:一个合理人在知晓治疗风险和其他替代治疗方法的情况下,患者是否同意接受治疗。因没有患者签字大夫进行手术或特殊治疗发生纠纷时,法院会着重查明,如果医生履行了适当的告知义务,真实情况又会如何。
2、紧急情况的例外
(五)不适当医疗行为问题
案例四、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大夫切除福利院女孩子宫案
患者自主原则。医师必须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医师必须诚实地对待患者并使患者在了解病情的基础上有权对将要接受的治疗做出决定。只要这些决定和伦理规范相符合,并且不会导致要求给予不恰当的治疗,那么患者的这种决定就极为重要。
五、如何维权的本报告观点
1、法律的宣讲、沟通及个案维权很重要
2、维权思路的反思
3、“抗争”
医学虽然植根于不同的文化和民族传统之中,但是医学工作者扮演的都是治病救人的角色,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希波克拉底。实际上,医学界必须和错综复杂的政治力量、法律力量以及市场力量相抗争。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现实和平的手段就是斗争。法不仅仅是思想,而是活的力量。因此,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主张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天平与宝剑相互依存,正义女神挥舞宝剑的力量与操作天平的技巧得以均衡之处,恰恰是健全的法律状态之所在。”
(19世纪德国著名思想家鲁道夫[i]&#[/i]8226;冯[i]&#[/i]8226;耶林)
注:所谓抗争是一种表达而非反抗
六、 结束语
既往的医师维权工作为广大医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做出了贡献;法律对医患关系的定位将对医学科学产生巨大而长远的影响;致力于深入探究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我们的义务;为广大患者的最终权益考量一定意义上的抗争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我们的声音应当走向社会。 医卫界呼吁为医学新闻立法
2007年6月27日 媒体报道
闹得沸沸扬扬的茶水事件余音未了。近日,一篇名为《不想再做医生 哪怕去檫皮鞋》的文章先后经网络,报纸传播后更是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作者讲了一件被编造得离奇的事件----一个海归硕士竟然在为其前女友做阑尾手术时,故意将其输卵管结扎。这个故事的原始版本可以追朔到10年前的一本家庭文学期刊。
故事的主要情节如下:留学归来的硕士医师当班时,正好遇上另攀高枝的前女友前来做阑尾手术,于是他在手术时故意将止血钳掉到地上,然后趁护士去捡止血钳的一瞬间,将前女友的输卵管给结扎了。然后,他又故意掉了一次止血钳,趁护士弯腰去捡时,将另一侧的输卵管也给结扎了。
《不想再做医生 哪怕去檫皮鞋》的作者指出:哪怕是小到如单纯性阑尾炎手术,也不可能只有一个医师和一个护士操作。手术助手呢?麻醉医师呢?巡回护士呢?差了这么多人,他们俩怎么做手术?此外,根据手术流程,手术台上的医护人员,连手摆放的位置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本不可能发生手术台上的东西掉了,护士会弯下腰去捡的事情。
先不追究故事的真实性和文学色彩有多少比例,可以肯定的是故事的创作者是不懂医学的,而且恐怕连手术室都没有进过;但他杜撰的故事,却会让每个看过的人,都对医师这种恶劣行径无比愤慨,进而对整个医师群体产生怀疑和敌意。
茶水事件,豆奶事件,毒香蕉事件...这些看起来都是毫无关联的单个事件,却都有一个共性的地方:那就是,由于缺乏对科学,对专业知识的全面了解,从专业的角度推敲都有失偏颇;而其过度报道,却使得事件的负面影响加剧,进而演变成产生严重社会负面效应的事件。包括让国人记忆犹新的SARS事件,由于媒体的过度渲染和不科学的报道,导致民众的过度恐慌,盲目购药,逃离城市...
医学发展关系整个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媒体所发布的医学新闻科学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健康,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为此,医卫界人士强烈呼吁:国家应尽快为医学新闻立法,以杜绝这些不实事件频发。
探因
1986年,美国科学技术学界的一个调查显示,85%的美国科学家不选择与大众媒体合作,原因是大众媒体不能理解或传达最新科学思想。
那么,对于还没有实现新闻立法的我国来说,该如何解决医学新闻报道中存在的大众媒体不能理解或传达准确的科学思想,帮倒忙,甚至引起民众恐慌等事件的发生呢?
专业知识缺失 报道难以公正
是什么原因使得有失偏颇的报道频频发生在医学领域呢?资深卫生新闻记者,《人民日报》高级记者白剑锋这么认为:现在是社会转型期,媒体的格局也在发生着变化,严肃媒体与市场媒体共存。市场媒体迫于生存压力,往往以吸引读者注意力为目标,当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大多媒体会选择经济利益。于是在吸引注意力的目标面前,就出现了媒体过度商业化,娱乐化,不顾事实,放弃新闻职业精神的问题,后来就是将引导舆论变成了取悦读者。
大众媒体在医学领域的报道就出现了只顾吸引眼球的事件。如“茶水发炎”事件,记者的出发点可能是想揭露问题,但却违背了科学精神甚至不惜造假。关键问题是,记者采访了茶叶专家,仪器检测专家,惟独没有采访专业的检验科医生。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袁钟也指出,其实医学新闻可以归结到科技新闻中,记者对待科技新闻包括医学新闻时一定要有科学精神,要严谨认真,不能听风就是雨。
“一些大众媒体把自己放在‘公器’的角度,认为自己做的都是公共利益的体现,而事实却恰恰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所报道的事实不完整或者呈现谬误,从而误导大众,增加大众对医学领域及医生群体的误解。这是一种哗众取宠,无知的态度,是对正常医患关系的一种干扰。”《中国医药报》总编辑郭云沛说。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陈力丹教授则从新闻记者职业规范的角度分析认为,传媒对科学的许多误解本来是可以避免的。采访不到位,满足于一知半解而不核对事实,是出现许多具体差错的基本原因。这其实就是传媒从业人员对工作玩忽职守的一种表现。
白教授还指出,在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今天,媒体应该充当医患之间沟通的桥梁,而不是火上浇油。医患之间沟通不畅有很多技术障碍的问题,隔行如隔山,患者的角度和医师的角度往往都存在差异,这时就特别需要媒体沟通,协调的作用,促进双方和谐相处。
很多类似“茶水发炎”的事件都是先入为主,媒体带着有色眼镜,或是出于迎合受众的需要,不能客观公正的报道。长此以往,对真个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较大。
专业性非常强的医学学科,决定了一个医学院的毕业生要成长为可以独立诊断的医师,大约需要八到十年左右的时间来学习和实践。即便如此,跨医学各学科之间的信息也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学科专家尚有判断失误的时候,更何况是没有任何专业知识,有不求甚解的大众媒体记者。即便是新闻自由的今天,对于医学新闻的报道而言,科学客观也是不可或缺的,正是因为这个专业连接着健康和生命。
现状
那么,科学性的专业新闻如何既通俗易懂,又准确无误地通过大众媒体表现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副总编,长期从事国外医学期刊新闻政策研究的钟紫红介绍说,国外大众媒体与医学专业期刊有着良好的默契,缘于双方共同的慎重态度。
为此,美英两国还建立了相应的医学专业新闻政策:规定来稿不可一稿两投,研究人员及其研究机构不可事先向媒体透露研究成果,媒体也只能先于专业新闻发表文章前的一天或两天见报。
即使是对于突发性的新闻事件,如果涉及到医学知识,新闻媒体编辑部也会求证于医学专家,避免新闻因为常识性错误而贻笑大方。钟紫红说,事实上,国外的大众媒体,专业新闻的编辑及记者通常是由有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及临床或基础研究背景,对医学新闻稿的专业性,学术性,科学性具有较强的审阅与评判能力的人担任的。
国内:对专业记者没有门槛
白剑锋说,医学非常复杂,与国外记者的专业背景相比,我国的医药卫生记者是没有门槛的,很多进入这个领域的都是刚毕业的新闻专业学生。正因为如此,往往要付出代价。
某知名媒体栏目的负责人说,他们也策划过一些医学专业领域的选题,但每次都因为缺乏专业知识而胆战心惊。请教专业人士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错报,误报,过度报道的问题也难以杜绝。
“对于关系重大的医学新闻的发布,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最好能由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把关,避免那些哗众取宠,为吸引眼球而刊登的新闻,以防负面影响。” 医患关系急需改善
7月25日下午,北京协和医院发生了一起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恶性事件,神经外科副主任、博士生导师王任直教授的左前臂被砸伤,伤口长达10厘米,血管、神经、肌肉断裂。
令人担忧的是,这已不是偶然发生的个别事件。北京医师协会对北京71家二级以上医院的统计表明:近三年中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02起,其中致残、致伤90人。
不仅北京如此,其他地方甚至发生了病人捅死医生的惨剧:4月17日下午,华西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的主治医师王恺被患者何海军连砍13刀,成终身残疾;
2001年7月10日上午,国内知名的血液病专家、湖南中医学院附一医院老教授王万林,被自己精心治疗过的病人彭世宽连捅46刀,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连串的事件说明,医护人员受辱被打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觉!”北京医师协会副秘书长常晓燕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
最终受害的是广大群众
说起医生被打一事,北京协和医院院长鲁重美甚感痛心。“我们感觉受到极大的伤害,不仅仅是对身体的伤害,而且是对心灵的伤害。”
协和医院副院长李学旺教授则从医学角度分析了此类事件的不良影响:医疗科学是门实践的科学,今天的医疗事业,仍然是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还有许多未知领域。协和医院是一家疑难病症集中的医院,治疗大都是有风险的,如果冒着风险给病人治疗得到的是这样的结果,长此以往,必然会阻碍医学的发展。
这并非危言耸听。“以前只要有1%的希望都会全力抢救,如今只有99%的把握才敢做手术。”———这是许多医生心态的真实反映。据常晓燕副秘书长介绍,近年来北京市医生流失严重,2300多名医生调离医务岗位,而且大部分是骨干医生。“调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精神压力大,风险大。”
所有这些势必会影响诊疗水平的快速提高,最终受害的是广大群众。一位患者对记者说:辱骂、殴打医护人员不仅害人,而且害己,结果只会延误治疗。患者应保持冷静,有话好好说。
多管齐下 营造良好医患关系
不断发生的医护人员被打骂事件,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加剧的集中反映。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王羽指出,维护良好的就医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要多管齐下,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力争杜绝暴力事件的发生。
医患双方要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统计资料表明,有90%的医疗纠纷是患者不满意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引发的。协和医院外科主任唐伟松说,一方面医生要加强修养,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心情给予充分理解,满足病人的知情要求。另一方面,生命科学是最复杂的学科,患者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保证没有失误甚至失败。对此,患者也要有正确的认识。
专家指出,由于缺乏可操作的、医患双方都认可的法规,使得医疗纠纷久拖不决,加剧了医患矛盾。据悉,主管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
频发的医疗纠纷和医护人员被打事件暴露出医疗卫生领域的深层次矛盾:药品的虚高定价使得医疗费用越来越高,全国性的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形成,许多患者难以承受;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使得大医院门庭若市,患者看病难,医生治病累,容易引发抵触情绪———这些体制、机制问题才是医疗纠纷的总根源。
来源:人民网 从‘救死扶伤’到医生害怕治病救人
年轻的实习医生实习期满,将参加临床工作了。老医生对这个实习学生相当的满意,他的身上寄予了老医生的诸多心血。他把实习医生找出来聊了聊,算做对这个弟子的临别嘱托。
老医生问:“做为医生在你今后工作中知道需要注意什么么?”
实习医生不假思索地回答:“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
老医生微微地摇摇头说:“错,那会害苦了你!如果你想一生都能从医而终的话,你首先要先学会保护好自己。”
实习医生惊诧地问:“先考虑保护自己,后考虑患者利益,难道医生去努力治病救人是个错误么?”
老医生感叹地答:“人命关天,救人本没有错,可如果救治不了就是错!社会环境变了,今后在医院以外碰到有人需要医疗救助的时候,如果你有120分把握能够治疗成功的话,你才可以去救,否则你干脆低头走开!救死扶伤被人为地成为过去的历史了。”
实习医生睁大了眼睛问:“这是有选择的抢救病人,假如我对危重病人只有60%的把握,为啥不要能去尝试一下?”
老医生无奈地说:“过去可以,那时的医生也是这么做的。现在医生虽被这么要求,但更要一生都不能出错。一但你那无把握的40%一旦实现,你将成为医疗事故的被告,被送上法庭,判罚天价的赔偿,中国的风气是出了医疗事故的医生名誉不如杀人犯、妓女和嫖客,并且终生不得再行医了。
建国后我们国家的领导者提出‘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主要强调的是医生要全心全意的去抢救病人,哪怕只有1%的希望。因此当时的医生们创造了很多医疗奇迹,因此也挽救了很多的生命。当然因为技术水平原因也有一些不成功的‘遗憾’,但是这些遗憾常常能被当时的社会、百姓、患者家属以及法律所能正确理解和公正的认可。‘救死扶伤’成了优良的社会风气,百姓真正从‘救死扶伤’中获得了长期最大利益!”
实习医生:“浩瀚的医学是一门高风险的科学,连高科技的航天飞机都可能失事,医学教科书连好多常见病的病因都搞不清楚,连流行感冒这类小病也可能成为死人的因素。而医生抢救病人的本意是善良的,不等同于刑事谋杀,让一个医生保证一生不出错,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实在是太苛刻了!政府不会不知道吧?”
老医生摇着头说:“政府当然懂得医疗是高风险的,深通辩证唯物主义的政府还是这么做了,并且还立了法。但医疗失败的理由不是讲给政府的,而是得‘举证’给不懂医疗的患者家属和法律去听。 ‘医法’的公正与否在此已不重要了,但漫长和苛刻 ‘举证’ 的结论常常让够不成事故的判成事故,是事故的反而够不成事故。
让医生尊重‘生命权第一’并义务救死扶伤,还要保证治疗结果的完美,还要为不良后果负责。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医生惧怕遇到抢救危重病人,也越来越惧怕和讨厌这个职业。 ‘救死扶伤’将成为一句百姓难以受益的美丽口号!”
实习医生不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和发展成这种局面的?医疗的服务宗旨和‘生命权利第一’不该改变呀!”
老医生忧愤地说:“历史上老百姓从未有过象今天这样对‘生命权’如此强烈和迫切的呼声了!目前媒体时时地报道医院和医生竟然不敢从事和钻研风险大的医疗项目,医生怕给病人看病,拒绝和推委患者的事件,这一切不是偶然而是必然,而且仅仅是个开始。
原因是那正在执行中的愚蠢透顶的‘治医之法’!先主要要拜托我们的‘医法’——这是医改期间临时以‘消费法’为蓝本仓促拼凑起来的,有为迎合医改时期百姓问责和转嫁医疗矛盾而设立的嫌疑。国家想通过严刑峻法、‘举证倒置’和(低收费的前提下的)‘天价赔偿’来规避医疗特殊的风险性,从而避免医疗的‘不理想结果’,使 ‘弱势的百姓群体’永远从医疗中受益,并且结果如何永远与政府无关。这‘美丽的传说’造成了医生害怕治疗病人,推委病人,使得百姓起码的健康权都难以得到保障!
就说咱医院今年拟订引进开展的5个新医疗项目,其中有2项被院长否决了,原因就是成功概率低、风险大,容易引发医疗纠纷。但百姓不会因此就不得这种病!如果医院不开展这个项目,得这种病的人只能等死,连起码的生存权利和希望都没有了,相对国外的发展,中国医疗的停滞不前就是倒退!这是人祸,不是天灾!但这些却无法被问责!
中国如此的治医之法如同给百姓开了张空头健康安全支票,而这个支票的保证人是医院和医生,假如支票不能兑现,被告赔偿的是为了人民健康的医院和医生。这张支票实际上把政府对百姓医疗的责任转嫁出去,自己置身事外,永不被问责。却从根源上坑了百姓,让百姓连最基本的‘生命权’成为泡影!在某种程度上说保护好医生才是保护好‘弱势百姓群体’的最好方法。”
(二)百姓“生存权”成了一切为民的“治医之法”的殉葬品
实习医生:“在医患关系如此的恶化的环境下,我只有努力做‘名医’而不做‘庸医’或许避免卷到这类纠纷中吧?”
老医生:“想做名医而不做庸医,才更应该在专研业务之余学习法律从而保护好自己。要成为业务熟练的名医需要十几年甚至是一辈子,名医的内涵是相对的,你或许只能成为某地区某学科的名医。但名医一生都不能做到不犯一次错。
社会中正流行着‘只留名医,打死庸医’口号中,现实卷入医疗纠纷的却常常不是庸医,而是从事着某领域的名医,或是被国际所公认治疗成功率在百分之几的一些高级专家们。上海一个全国著名的心血管医院的专家,他的一项心脏手术成功率比国际公认的6-8%高2个点达到8-10%,国外纷纷高薪聘请而不去,却在每周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2-3天时间去法庭提供‘举证’。”
实习医生:“老师您认为目前政府不去彻底改变这个体制,让百姓从医疗中受益将是一句空话!可是今天的政府责任好象并不清晰,一切都推给了医生和医生的医德了。”
老医生:“那些被医院拒绝门外的危重患者,顶多医院被媒体暴光而已!可是总比被判罚天价医疗赔偿,医生被判终生禁医,名誉扫地的结果好吧。医院和医生也不是傻瓜啊,可是最终害了百姓。
中国的百姓已经从‘看病贵’中深受其害,我们的总理态度是那么的明朗——要加大对医疗的投入,让百姓从医疗中真正受益!可是某些部门的官员们却以‘国情复杂’,需要‘慎重’考虑而推委阻止!中国的官员们缺乏的不是能力和水平,而是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的责任感!
目前首要的是改变的不是体制而是观念,从新审视确立政府、医疗和社会在百姓健康方面该担负什么责任,因为目前政府部门还在继续强调加大监管的权利,却早把该承担的责任都推给了医疗单位。其次是改变我们的医疗体制,在国家对医疗财政投入逐年减少的前提下,让市场化的‘医疗商场’来承担医疗的社会公益性,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实习医生:“这是医生和医院背负了政府该担负的责任,中国医疗问题根源是体制问题,可仍然在‘医德问题’上下工夫。已经很清楚,体制改革不启动,医患关系问题就不会好转,医疗发展继续有障碍。让百姓的“生存权”成为“治医之法”的殉葬品。”
老医生:“这是‘政治挂帅’的遗迹,少数别有用心的记者和官员们到今天还试图坚持‘医德教育’来改善医疗现状,这样才能赢得时间躲在一旁喘息。其实改变一个体制比改变医德可行的多,历史上任何时代的体制改革都需要付出辛苦、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的,这是我们的总理痛下决心而下面迟迟不动的根本原因。靠提高医生的医德来弥补千窗百孔的体制缺陷,这是误国害民、别有用心的‘中国屁’!痛披医德十几年了,医德反而更下滑了,到是不讲医德的美国等国家医疗环境是那么的好
可怜的中国医生,这个集中中国博士、硕士最多的行业,一个需要终生不断学习的职业,这个不缺乏知识和道德的群体,一面整体承受和工人差不多的低工薪,要为家庭的生存奔波;一边背负着‘人命关天’的担子;一面承受着被任何无德人对你医德的考问,现今中国的医生从未感觉过行业的优越感。在我们那‘治医之法’下,既要承担本该是政府承担的担子,又要对待‘生命权’要主动而人道主义,出现不良后果时要随时被最苛刻法律的问责。而这个问责指标不是政府规定的,而是患者家属随时可以的置疑,而质疑的内容不是对医疗人士,而是对不懂医疗的患者家属和法律人士;而高风险的医疗下,再高明的明医也不能预见和杜绝风险!
这不是想为医院和医生开脱罪责的说辞,事实上我最担心的是目前的医院和医生竟然不敢专研和从事风险大的医疗项目、医生不敢为患者看病、医生不敢抢救病人、医疗单位停止开发新的医疗技术,中国的医疗在倒退!难道还不够说明‘治医之法’的愚蠢和白痴么?!”
(三)医患之间的“医疗责任保险”可望成为和谐医疗的突破口
实习医生:“我怎么听说,此次的医疗改革,只涉及看基础疾病的医疗社区,尚为涉及到医院体制的真正根源问题。难道等到医改涉及到医院体制的时候,才能有办法解决么?”
老医生:“当然不是没有应急的办法的,比如马上建立一个医疗责任保险。既然医患矛盾是建立在看病贵的基础上,特别是那些即使付出到倾家荡产也难以治愈的疾病上,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医疗责任保险,这样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这样的保险来解决,避免患者出现鸡飞蛋打的局面出现。从而是医生放开手脚去从事医疗工作。在美国医生没有商业保险是不敢执业的,他们的医患关系要比中国和谐的多。
现在干什么没保险?坐飞机有保险,坐火车有保险,邮寄个包裹也有保险,难道医生看病比它们的风险小?偏偏‘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医生没有保险!要知道即使在医生操作完全正确的情况下,也会出现人们不想看到的结果。有了保险对医患双方都是件好事,患者要想获得高额的赔偿,就象坐飞机一样多买保险,再也不用旷日持久的打官司,也为医生解除了后顾之忧。”
实习医生:“那为什么不这样做?”
老医生说:“据我所知,中国还没有开展这个险种,并且医疗的风险太大,不可预测的东西太多,加上‘医法’是靠‘重罚严处’来规避和预防医疗风险的,低收费的前提下是中国天价的赔偿,即使美国的保险公司也会望而怯步!
当然最终上了医疗责任保险,医生就有了安全感,就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治疗中去。患者的家属即使贪上了医疗风险,也可以在保险公司那里得到相应的补偿,起码不至于鸡飞蛋打人财两空。当然买保险也会使医疗费有所增加,但这些费用是可控的。但它带来的收益是巨大的,可以避免医生拉大网式的开检查。医疗这个最不精确,最难以控制,最难以预测的行业,‘安全’成了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为了这个‘安全’医生所做的就是反复拉网式的检查,‘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个’更导致医疗费迅速升高,但事实上仍然无法避免意外和风险。”
实习医生高兴地说:“真是个好办法,医疗真的有希望了。目前我国的总理明确表示要彻底改变体制,并加大医疗投入,让老百姓彻底摆脱看病难和贵的烦恼。再加上这个保险,真是如虎添翼呀。”
老医生:“也别那么乐观。尽管总理的态度如何明朗,但总有些部门官员们深知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感,但因为风险和责任大,用一句‘问题复杂’搪塞推委着不去做为,时不时也和别有用心的记者们一起痛斥几句‘医德’转移一下社会矛盾。看着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主攻方向还是‘医德’。
(文章参考了‘沉着’关于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文章,表示感谢)
来源:搜狐网 中国医师协会对欧阳玲医师无辜致伤一事密切关注并致慰问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妇产科欧阳玲医师在门诊时被患者无辜致伤一事发生之后,协会上下高度重视。殷大奎会长亲自于知悉当 天晚上与辽宁省卫生厅和沈阳市医师协会取得了联系,询问具体情况,代表协会向欧阳玲医师及其家属表达诚挚的慰问。得知沈阳市医师协会在事发后及时到医院看望被打的欧阳玲医师,同时发表声明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医师的合法权益,严惩打人凶手,呼吁广大市民尊重医师劳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殷会长对沈阳市医师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医患之间关系紧张,受损害的是医患双方,全社会要用公平、公正的态度来评价医生群体和整个医疗行业。
中国医师协会随即与医院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以及欧阳玲医师的伤情,并向欧阳玲医师发出慰问函。协会对此事件表示强烈的谴责,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侦破此案,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同时呼吁在全社会共同关注医患纠纷的同时,还要关注目前我国医师的执业状况,为广大医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呼吁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希望患者能够理智、客观地面对医疗风险,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呼吁新闻媒体在加强医患沟通方面做出自己的努力,为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构建“医师依法行医,患者依法就医,社会依法尊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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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师协会声明
9月12日15时10分左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妇产科门诊欧阳玲医生正在诊室诊治患者时,无故被一名曾经来过医院诊治的女子故意用铁锤残忍伤害,受伤后欧阳玲意识丧失近两个小时,多次头痛、恶心、呕吐,经诊断为:颅脑外伤;头皮挫裂伤;头皮血肿;右手外伤。这是继4月24日午夜,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急诊科医生李天民被三名青年无故毒打后的又一起严重侵害医师合法权益的事件,破坏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伤害广大医师的职业情感,在沈阳地区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欧阳玲医师是沈阳市白求恩杯服务标兵,沈阳市优秀博士毕业生,连续多年被学校、医院评为服务标兵及优秀共产党员。是一位德才兼备、医德高尚的医师,是医师队伍中的优秀分子,遭此无端残害令人惋惜与同情。
沈阳市医师协会对这一事件表示极大的愤慨和强烈的谴责!我们对接连发生医师在工作时无故被伤害的事件感到遗憾,我们对医师执业环境不佳和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证的现状感到不安。
作为生命的守护神,医师始终肩负并努力实践着关爱健康、呵护生命的承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得到了党、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誉。但是,也有少数人对医师和医师劳动缺乏应有的尊重,在就诊过程中无端滋事或以医疗纠纷为由,借题发挥,致使医师遭受不法伤害而致伤、致残、致死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使医师不再面对守护健康和生命的时候自身安全却缺乏保障的尴尬,我们期盼社会尊重医师、尊重医师劳动。
医师协会作为广大医师的行业组织,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为受害医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代表沈阳地区广大医师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医师的合法权益,对打人者依法严惩。
我们希望欧阳玲医师的鲜血不会白流,如果这起不法伤害医师的事件能够唤起全社会对医师和医师劳动的理解和尊重,能够唤回已经久违和生疏了的医患之间的信任和友情,能够改善医师的执业环境,那么,这无疑是对受到极大伤害的欧阳玲医师和全市医师、广大医务人员的最大慰藉。
我们呼吁要努力为医师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医师、尊重医师劳动的新风尚。我们也号召广大医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病人为中心的信念,不断改进我们的医疗服务,与患者共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构建和谐沈阳贡献我们的力量 医疗专家团帮市民打官司
医疗专家团帮市民打官司
今天上午,市南法院在珠海路街道办审理了一起医疗纠纷案,审理过程中,法庭聘请的医疗专家团发挥了作用,被告医院同意赔偿和调解.据悉,这是本市首次在社区里开审医疗纠纷案。
今天上午9时50分许,30多位居民来到珠海办事处,旁听了市南法院在此公开审理的一起医疗纠纷案。据了解,2005年6月,即墨某村一名48岁的女患者来到市南区某医院就诊。医院诊断其患有肾上腺肿瘤,为其进行肿瘤切除手术时,女患者出现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失,应当担责任,而同时由于患者本身已经属于癌症晚期,也是死亡原因之一。
“对于医院承担一半责任的结果,原告方开始很不服气,后来是我们的医疗专家发挥作用,让原告认同了这个合理的赔偿比率。”市南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庭经审理也认为医院应按照50%的比例赔偿死者家属,然而由于原告对医疗专业知识很欠缺,因此法院聘请了医疗专家团,供原告咨询,才使得原告认同了合理的比例。
鉴于医疗专家团可以在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起重大作用,上午11时许,市南法院特此在珠海路街道办举行了挂牌仪式,宣布成立岛城首个医疗纠纷案件巡回法庭,该法庭将主审市南区的医疗纠纷案件。
半岛都市报2007-06-08 医生吃回扣定罪后的法律诉求
核心提示:日前,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法院对该县医院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此案一经媒体报道,就在全国引发强烈反响。此案的一个焦点是:法律界对医生收受回扣是否构成受贿罪始终没有定论。此次,法律对收受药品回扣的医生作出了有罪的判决,这是中国法律史上从没有过的先例,对惩治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3月7日,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与80多位来自全国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探讨医疗问题时,对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首次表态:“医生开药方拿回扣也是受贿!要结合打击商业贿赂,改变目前医疗购销体系的混乱现状,降低虚高药价。”
顺平方面“三缄其口”
“这下药费是不是就便宜了?”3月3日9时,初春的暖阳照在河北省顺平县医院门诊楼逼仄的走廊里,一位正在骨科门口候诊的40多岁的男子这样问记者。
他告诉记者,顺平县医院医生回扣案发后,依然有很多患者来看病。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只有两所大医院,而县医院的条件最好,所以尽管大伙都知道这儿的医生吃回扣被判了罪,可一旦需要还得来,这也是没有选择的事情。
在住院部大楼入口处张贴着“顺平县医院公开承诺”:欢迎检举收受红包和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100元。落款日期为2月17日。住院部门楼上方,一条印有“拒绝药品回扣,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字样的条幅在风中簌簌作响。
记者试图联系该院梁长宪院长,但院长办公室房门紧闭。记者向一位医生打听涉案医生马某,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直为马某喊屈。这位医生认为,开处方吃回扣是个普遍现象,况且马某他们平均每个医生的涉案金额很小,与大城市的任何一个医院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顺平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刘文禄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说,该院已经接到通知,不准再宣传报道此事。主管此案宣传报道的顺平县委宣传部刘副部长表示,此案已经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关于此案的更多情况,他无可奉告。
在顺平,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涉案医生非常胆大,每个月都有一辆小轿车带着现金直接开到医院里,医生们就像领饭票一样挨个上车领钱。“你说在咱们这个穷地方,发生这样的事,让大家很心寒,好在他们受到了处理,以后就会好些了吧?”这位5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
涉案医生不服判决欲上诉
2月28日,保定市召开百万人收听收看的“优化环境狠抓落实加快发展”广播电视大会。会上,保定市纪检委、政法委、监察局联合通报了对顺平县医院71名医生集体收受回扣案件的处理情况:顺平县医院院长梁长宪被免职;该院内二科副主任王栋等3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马某等6名有关人员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或停止职业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打击收受医药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活动。
另有消息称,据负责该案的顺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介绍,此案中有些医生认为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收受回扣不是犯罪,因此要提起上诉,以洗清“受贿罪”的罪名。
尽管对收回扣的医生深恶痛绝,但人们对涉案医生要上诉的举动并不感到惊讶。河北省一家著名医院负责人甚至认为,在吃回扣方面,没有几家医院敢说自己是清白的。正因为吃回扣在医疗行业有普遍性,许多医务工作者认为,这一行为承受的应该是道德谴责和经济惩罚,而不应该是法律惩罚。
但是,民众却对这个被赋予“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案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拥护。郑州一位杂志社编辑认为,医生接受回扣是整个贿赂营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贿赂营销获得成功的基石。一方面来讲虽然暴露了医务人员待遇低下,但对于将仁爱救人、赤诚济世作为事业准则的医疗工作者来说,利用医疗技术来牟取私利历来被医学伦理所唾弃。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说,他们也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被判有罪开先河
2006年1月17日,保定市顺平县法院对该县医院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
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此案的一个焦点是:对于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法律界始终没有定论。一个例证是,2004年,浙江瑞安市人民医院56名医生收取了医药代表共计110多万元的回扣被检察院查处。案发后,这家医院几名受贿几万元的行政干部被依法判刑,但是受贿数十万元的医生却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只受到了行政处罚。
但此次顺平县法院认为,顺平县医院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医生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销售人员到医院推销药品,不等于将药直接卖给了患者,能否将药品卖出去,取决于医生是否给患者使用该种药品。医生开处方的行为,表面上是一项技术性服务,但实质上是对药品的管理工作,是国家公权力的表现。故此,判处6名医生犯有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追缴违法所得。另外60多名开处方收回扣的医生,有的因数额较小,或主动说明问题、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未纳入刑事诉讼程序。
一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对6名医生没有判实刑,但是,这仍是一个极具意义的判决。因为6名医生中,4名是普通医生,两名科室主任、副主任也是不脱离业务的医生,法律终于对收受药品回扣的医生做出了有罪的判决,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先例。这就意味着,以后,不仅是医院的管理者和药房负责人,即便是普通医生,如果吃药品回扣,也将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
类似案件遭遇法律难题
此案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就连顺平县检察院也始料未及。事实上,顺平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本身并不复杂,但由此引发的医药回扣久刹不止的困局却值得人们关注:现实中,还有大量类似案件遭遇着“界定难”和“治理难” 。
由于药品回扣始终是暗箱操作,因而难以掌握证据是治理的难点之一。此次顺平案的侦破,就是顺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3个月的监控录像偷拍交易过程,才使得涉案人员在铁的证据面前认罪。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教授一直致力于商业贿赂犯罪的研究,他表示,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困难不是表现在一个方面,而是多方面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当前集中表现为法律规定不完善和执法体制不顺,其中执法体制不顺最为突出。在我国,有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等。由于体制没有理顺,各机关和部门间为了避免“撞车”而缩手缩脚,就会产生管辖权的脱节,“多头监管、头头难管”。
此外,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因为缺乏对商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手段,主要依靠知情人的举报方才立案侦查,通常对市场上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多不知情,所以对行贿人的刑事责任追究比较困难。
顺平案的警示效应
顺平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被披露后,在业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2月21日,中共河南省纪委驻卫生厅纪律检查组下发文件,在全省卫生系统内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实际行动拒绝回扣提成。而河南省南阳市卫生局为遏制回扣风,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展开了“药品双十制”,首次让经常开“大处方”的近200名医生上了“黑名单”(《郑州晚报》曾报道)。
针对此案暴露出来的医药购销回扣等一系列商业贿赂问题,200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2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召开会议,部署对商业贿赂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整治工作。国家药监局将设五道关刹回扣风,全国工商系统也将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列为此次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3月7日,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与80多位来自全国医疗卫生界的政协委员,探讨医疗系统存在的问题时说,医药购销体系的现状混乱,各地没有执行国家订立的药品集中招标规则,导致虽然是集中招标,其中却存在一条环节众多、层层加价的利益链条。这条利益链条在医院的集中体现就是:医生开“大处方”,医药代表根据卖出的药品给医生送礼,送回扣。高强表示,要结合打击商业贿赂,来改变医疗购销体系的混乱现状,切断这条利益链,切实把药价降下来。据悉,卫生部正在针对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目前已进入讨论阶段,不日即将下发。
由此,舆论普遍认为,2006年“反商业贿赂”的风暴已经来临,今年将是医药回扣大限之年,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费、新药推荐费等,数额较大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郑州晚报 :lol zxzv cxbgvfnvbnhcmfgfdhgfjngh
[color=Red]灌水,第一次就不处罚!
——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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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波子 于 2007-7-27 21:15 编辑 [/i]] 看看我的名字就知道了 委屈不委屈 多看些案例分析,对自我保护很有好处。 医生一天不一天难当!同样是打工,但是风险却大很多!
你好--心岸医生
支持一下。深切感触到精神科医生的辛苦。
在精神的最前沿,作为我同样,倾听全世界的眼泪。 其实乡村医生才是最委屈的医生!
